运用社会共治理念重塑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治理模式的思考
2021-09-09薛琦
食品安全导刊·中旬刊 2021年7期
薛琦
摘 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是我国食用农产品流通的主要途径。单靠传统行政监管方式,在保障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食品安全方面日益乏力,需要转换思路,从社会共治的角度,重构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治理模式。为此,本文试从优化投资结构、提升行政治理效能、完善市场内部治理、加强供应链治理、强化风险交流5个角度,对加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工作作出分析,提出建议。
关键词:食品农产品;批发市场;社会共治;治理模式
受新兴业态和渠道的影响,传统农产品批发市场(以下简称“批发市场”或“市场”)交易比重有所下降,但总体仍保持在70%以上[1]。因此,抓住批发市场,就抓住了整个食品安全体系的“大头”。但是,现在的批发市场治理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市场主体和行政监管“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1 问题分析
(1)市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从市场主办方角度看,更多追求市场赚钱,而不是食品安全水平提升;从入市农产品销售者(以下简称“入市销售者”)角度看,从业门槛比较低,食品安全的意识和知识普遍不强;从源头供给者角度看,我国农产品生产基础比较薄弱,种养殖源头安全存有风险。出现这些问题,从根本上讲是由于市场自身的负外部性引起的。在我国尚未完全建成高质量的市场经济体系背景下,食品安全对营利者来说,仍是一种外部成本或外部经济,他们缺少主动把好食品质量关口的内生动力[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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