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经济学视域下人脸识别技术应用的法律规制
2021-09-09刘明君
四川警察学院学报 2021年4期
刘明君
(四川大学 四川成都 610000)
一、问题的提出
技术是把双刃剑,我们在赞叹其为人类社会进步作出的贡献的同时,仍不能忽视技术被滥用所带来的风险隐患。人脸识别技术作为当红的“技术明星”,同样面临由其引发的侵权纠纷、权利损害及社会治理风险等问题。
(一)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广泛价值凸显
一百多年前,国外就有学者开始进行人脸识别技术研究,随着此项技术的发展,到几十年前,人脸识别一直是活跃的研究领域。特别是在过去的五年中,它已经成为最繁荣的研究主题之一[1]2。目前,人脸识别技术应用领域广泛,比如,城市安防监控、刑侦疑犯追踪、交警执法监督、火车地铁通检、金融刷脸支付、政务刷脸验证、公司员工考勤、学校刷脸出入,等等。可见,“人脸识别技术打开了城市智能和精细化治理的想象空间”[2]。在2020 年全球新冠疫情防控中,我国企业研发的热成像测温一体机,可以对人脸无感测温通行,对异常情况进行智能分析和管理,并且根据不同场景等级提供不同的测温形式。此外,我国研发出戴口罩人脸识别技术,在国内外抗击疫情中也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二)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引发案件纠纷
诚然,科学技术的发展带来了社会便利与经济效益,促进了产业升级。但近几年来,“随着万豪中国事件、支付宝年度账单事件、剑桥分析公司丑闻、华住数据泄露、国泰航空数据泄露、万豪数据泄露等的曝出”[3],个人信息与数据隐私保护成了社会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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