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硫船燃配套使用低碱值船用气缸油的应用跟踪
2021-09-09黄昆
石油商技 2021年4期
关键词:船舶
黄昆
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上海研究院
国内外最新船舶低硫排放法规及应对措施
航运业自古以来就牵动着一个国家的发展命脉。近年来,航运业更是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衍生和发展得到了飞速的发展,全球范围内的各种常规船舶与高新技术船舶的保有量也在不断增加。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不断加剧,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逐渐增强,国内外相继出台了环保法规,对船用燃料油硫含量进行了限制,全球船用燃料油低硫化的趋势对整个航运业包括其中的船舶配套用油行业也是个不小的挑战,这就需要从发动机设备、船用燃料油、船用润滑油等多个方面进行技术革新。
国际海事组织(IMO)在《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MARPOL)》中制定了2020年的限硫令[1],并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定在全球范围内禁止使用硫含量超过0.5%(质量分数,以下均是)的船用燃料油,2020年3月1日以后,除安装尾气脱硫装置的船舶以外,其他船舶禁止携带不合规的高硫燃油(高硫货物除外)。在波罗的海、北海、北美及美国加勒比海四大排放控制区(SECA)内,实施更严格的污染物排放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排放控制区内船用燃料油硫含量不高于0.1%(2015年之前为1.0%)[2]。国内排放法规随着时间的推移也越来越严格,至2020年1月1日起,中国海域需使用硫含量不超过0.5%的船用燃料油,海船进入内河使用的船用燃料油硫含量不允许超过0.1%。2022年1月1日起,海船进入沿海控制区海南水域,应使用硫含量不大于0.1%的船用燃油。……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