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EP的法律性质厘定
2021-09-08孙娟
海南金融 2021年8期
孙娟

摘 要:DCEP(Digital Currency Electronic Payment)发行系内外因相互作用下国家政策驱动之结果,系货币政策实施、金融稳定性维护、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关键推动力。《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出台为DCEP发行提供法律依据,亦迈出了相关法律修订之关键一步。但学界对DCEP的法律性质尚存有疑问,有待进一步辨明。具体而言,学界多将DCEP称之为法定数字货币,法律概念存在认识误区;应明确其法定货币法律地位,厘清DCEP为数字人民币的概念。而且,法定货币定位下,DCEP应然法律性质与现行法并非完全吻合,即物权性质非吻合性、法偿性限度困境、身份性与国家公权矛盾。通过法律解释,可对DCEP的物权性质予以释明;通过法律修订,亦能实现法偿性、身份性保护。
关键词:DCEP;法定货币;法律性质;法律融合
作为数字经济时代之产物,DCEP发行引起了社会与学界的广泛关注。梳理学界研究成果可知,金融学研究已较为深入,而法学研究成果相对较少,学界对于DCEP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发行必要性及模式、法理分析、发行后的法律风险及对策三个方面。从DCEP所涉法理研究观之,研究主要着眼于概念厘定、法律性质分析、法律关系界定、立法建议说明四个方面。其中,法律概念界定上,相关研究多将DCEP谓之“法定数字货币”,然此概念存有认识误区,并非极为恰当,需结合DCEP法律地位予以厘定;法律性质辨析方面,学界争论最多,未有统一结论;相关法律关系界定、立法建议提出均以法律性质厘定为前提,其殊值深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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