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产权归属要看规划用途
2021-09-07吕斌
职工法律天地·上半月 2021年8期
关键词:规划
吕斌
近年来,车位产权归属问题,越来越成为市民关注的热点。在此笔者就相关问题解答如下:
1.可办理产权证的地下停车位产权属于开发商或购买业主
几乎所有买车位的业主都希望自己的车位是能够办理产权证的,这样才能够最终将车位的权属归于自己。办理产权证的地下停车位是指在小区地下空间中,能够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满足规划条件、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的车位。只有这样的车位,产权才属于开发商或者购买业主。
2.开发商是车位所有人地面规划批准的车位
《物权法》中明确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这里的当事人指的是开发商和购买人。该条款赋予了开发商出售车位的权利,因此可以认定开发商就是车位所有权人。
规划内的车位、车库是指已经由工程建设部门审批的,并取得了工程规划许可手续的车位和车库。如果是在没有占用公用道路和其他公共区域的前提下,规划内的车位、车库按照约定来确定归属。也就是说,如果是在建筑区划内按照规划建设的车位,那么其所有权就是属于开发商所有的,可以卖给业主,但是并不能办理产权证书,只是一种长期的租赁关系;如果是在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之外又新增的车位,且占用了公共场地,如小区入住后车位不够用,物业公司与业主进行协商在小区内部的公共用地上新增施划的车位,这样的车位就应该属于小区所有业主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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