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冼宝干《佛山忠义乡志》中列女编写形制探析

2021-09-07季琴

唐都学刊 2021年5期

季 琴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中文系,广东 佛山 528000)

从清代至民国曾四次组织纂修《佛山忠义乡志》,即清康熙五年(1666年,由李侍问主编,简称李志)、乾隆十七年(1752年,由陈炎宗总纂,简称陈志)、道光十年(1830年,由吴荣光主修,简称吴志)和民国十二年(1923年,由冼宝干总纂,简称冼志)。康熙五年版的《佛山忠义乡志》现已散佚,其余三部均保存完整,而最后成书的民国版《佛山忠义乡志》体例更完备、资料更丰富、史实更清楚。本文以民国版《佛山忠义乡志》中《列女传》为研究对象,对文本中列女的编写形制进行探究,以期进一步了解方志女性书写的写作布局、结构和意图,为深入了解区域女性人物传记的撰写提供帮助。

一、冼志中列女编写的整体框架

冼宝干的《佛山忠义乡志·列女传》由序言、人物传记、按语、论赞四部分构成,下面笔者对这四部分逐一展开分析。

(一)总序与小序

在整个《列女传》的开篇有一段总序。总序首先谈了史志中《列女传》的由来。“列女,犹女之列传也。古者,妇人不专制,其见之经史者,多随事附载,故太史公不另立传。成帝时刘向以女德日下,采古今贤淑作《列女传》,史志因之,自是妇人有专传。”[1]745女性事迹本是作为随事附载的形式出现在经史中的,直到刘向《列女传》的成书,才将女性从寄附他人的传记中划分出来,独立书之,其后的史志中便有了女性的专传。其次评论了旧志中列女分类的不足,“旧志列女分贤母、节孝、才媛三目,不免挂漏”[1]745。于是他提出了自己的分类原则:“因区其类,列之为七:曰贤淑,为贤妻,为贤母,家庭之纲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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