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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史跨界域书写的基本策略探研

2021-09-06

民族艺术研究 2021年4期

陈 敏

界域,顾名思义,边界和疆域。不同事物有各自的存在疆域和区分彼此的边界。要“跨”界域,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立足自身的疆域;二是,越过边界,进入他者的疆域。只局域于前者,自身的疆域难以拓宽;只倾重于后者,“跨”变成 “越”,自身的疆域可能丧失。戏剧是融合了艺术的各个门类以及文学的一门综合艺术。戏剧史书写所 “跨”的界域包含两个层面:一是,戏剧隶属的艺术学与包括文学在内的其他学科的界域;二是,在艺术学学科内部,戏剧与其他门类艺术之间的界域。戏剧的存在特点决定了戏剧史跨学科、跨门类书写的可能性和必要性。2011年艺术学从文学中独立,戏剧正式从文学中分离。戏剧长期隶属文学,使已书写出的戏剧史具有 “越”学科界域的特点,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戏剧在艺术界域中封疆拓土,要求戏剧史的书写具备 “跨”门类界域的特点,这是一个不辩的原则。如何在 “越”和 “跨”之间寻找到平衡点,使戏剧史的书写真正实现跨界域,这是一个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

一、戏剧史跨界域书写的前提

艺术学和包括文学在内的其他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以及艺术学的各个门类,都有各自独立的本体特性,这是它们赖以存在的根本,也是边界所在。厘清戏剧与不同学科门类的边界,使戏剧史的书写有 “界”可 “跨”,是戏剧史跨界域书写的前提。在戏剧史的书写中,戏剧与其他学科门类的边界主要是通过具体的书写范式呈现。要厘清边界,需要明确戏剧史书写的基本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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