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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审美传达之维看“声出于言”与“言出于声”

2021-09-05夏兴才

美与时代·下 2021年7期

摘  要:刘熙载在《艺概·词曲概》中,以“言出于声”为唯一根据判定词为声学,在判断上有贬抑“声出于言”的主观倾向,但却切中审美传达的维度。从审美传达之维来看,“声出于言”与“言出于声”在审美情感传达之时对情感动力性地位的保证、在审美意象的创构时对审美意象内在意蕴与主体心意的离合程度、在审美鉴赏时审美关系的建立和留给欣赏者审美想象的空间大小等方面各有利弊,故而刘氏以“言出于声”断定“词,声学也”,就审美传达来看,并不十分合理。

关键词:声出于言;言出于声;审美传达

刘熙载《艺概·词曲概》:

乐歌,古以诗,近代以词。如《关雎》、《鹿鸣》,皆声出于言也,词则言出于声矣。故词,声学也。[1]

这段话阐明了诗、词与乐的关系,一方面古代以诗为乐歌,唐宋则以词为乐歌;另一方面,古代的乐歌是“声出于言”,唐宋的乐歌是“言出于声”,故而词是“声学”也。

仔细观之,这段话暗含了刘熙载的价值判断,即认为“言出于声”优于“声出于言”。因为,仅从“言”与“声”的关系来看,古代以诗为乐歌,“诗”亦可算作“声学也”,刘熙载单单判定“言出于声”的“词”是“声学也”,足可见他更倾向于肯定“言出于声”。暂不论刘氏此言正确与否,其在思路上正切中审美传达之维。一般来说,“声出于言”与“言出于声”是中国古典诗词传情达意的两种路径,从审美传达之维看,确可兼顾创作、传达与欣赏过程,借此亦可见诗与词在传情达意上的长短优劣,至于“言出于声”是否优于“声出于言”,须进一步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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