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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维森解释理论的社会性、私人性与客观性

2021-09-03李文杰

求是学刊 2021年2期
关键词:三角测量客观性社会性

李文杰

摘要:戴维森在《彻底解释》一文中提出一种从零开始的解释理论原则,并在其后的研究中不断丰富其设想和解说。他的工作沿两条线索展开:其一是信念与意义的整体性关系。信念和意义这二者都是不可观察的,但结成整体后,就能够生成可观察持真态度。信念和意义两个私人性的分量,结合在一起能产生戴维森意义上社会性的矢量,这也是戴维森对语言社会性不同角度解读的体现。其二是三角测量。在语言交流过程中,两个人共享外部世界,共享环境刺激,构成了保证客观性的第三个点。戴维森这两条线索都是以语言的社会性、私人性和客观性为核心展开的。

关键词:解释理论;三角测量;社会性;私人性;客观性

DOI编码:10.19667/j.cnki.cn23-1070/c.2021.02.007

戴维森在1973年的经典论文《彻底解释》中提出无须预设关于被解释者的思想和被解释的语言的知识,凭借对言语行为和环境的观察就能够得出意义和信念的学说,形成了一种从零开始的、彻底的解释理论原则。其后几十年间,他不断丰富关于解释的程序的设想和解说。这些想法的要旨在于,如何解释语言的社会性、私人性和客观性。

一、社会性与私人性

语言的社会性不仅是一个关于语言的基本事实,而且是语言之为语言的本质。在晚期维特根斯坦“反私人语言论证”的影响下,语言的社会性已经被语言哲学家普遍接受。维特根斯坦把语言比喻为“游戏”,游戏之为游戏,在于遵守规则,而为了区别“遵守规则”与“自以为遵守规则”,某种社会机制是必不可少的——“‘私下地遵守规则是不可能的”。戴维森接受这种观点,并进一步阐发,“意义可被理解,不是凭借运气;‘公共敞开性是语言的构成性内容。”

然而,戴维森对语言社会性的理解不同于维特根斯坦。根据维特根斯坦诠释专家中的流行看法,同一种语言的使用者结成一个共同体,这个共同体的诸成员“共享”(share)的某种东西(例如“生活方式”或“生活世界”)决定了语言的“公共性”或“社会性”。在戴维森看来,在我们应用语言的实际活动中,这些共享的东西确实存在,但并不是构成语言的“必要”条件。语言的社会性并不依据“共享”的某种东西,换言之,剥离这些共享的东西依然可以解释语言的社会性。这就要求戴维森的解释理论从一个全然不同的角度确立社会性的概念。

另一方面,语言的私人性也是一个关于语言的基本事实。这并不是说,存在着某种所谓的“私人语言”,即某种仅仅被一个人私自地使用、其他人不可能理解和掌握的语言——在晚期维特根斯坦之后,恐怕没有哪位哲学家相信私人语言存在。私人性的意思是,语言的每个使用者都是各不相同的,而且,这种差异不可公共观察。在戴维森看来,一种解释理论的关键就在于从可公共观察的内容衍生出不可公共观察的内容。

在戴维森看来,语言的社会性并不是建立在“共享”的基础上,更多是一种可公共观察性,体现在交流中的言语行为或对环境刺激的反应上,其中最基本的是一种“持真态度”。持真态度是关于语言交流的一个质朴预设,其背景是戴维森所谓的“彻底解释”。设想两个人A和B,二者各自使用一种语言,每一方对于另一方的语言是完全陌生的,在这种背景下,其中一方要基于对方的言语行为解释对方的语句。戴维森认为,基于对环境条件和言语行为的观察证据,当A说出自己语言中的一个语句时,即使B对这种语言缺乏任何预先的知识,B依然可以判断出A是否视这个语句为真。A视某个语句为真,这是一种可以基于经验证据识别出来的态度,无须预设关于A的语言和思想的信息。而语言的私人性,是对个人思想或言语表达的描述,是不可公共观察的。在戴维森的哲学体系中,“思想”是一个质朴而自然的概念,来自于我们对日常语言的自然使用。当我们解释一个人的行为时,我们会说,这个人之所以如此行事,是基于某种“信念”“欲望”“意向”等,这些词语所表达的都是思想的内容。在思想的各种内容中,“信念”对于戴维森的意义理论是最重要的。对语言表达式的理解就是意义。当一个人视某个语句为真时,他的持真态度同时依赖于他的信念和他对语句意义的理解,持真态度可观察,而信念和意义不可观察,如果可以从持真态度推演出信念和意义,即得到一种意义理论(同时也得到一种信念理论)。一种解释理论的目标就是从交流的言语行为(包括持真态度)中推演出解釋者、被解释者的信念和意义,即从可公共观察的内容衍生出不可公共观察的内容。

语言的社会性和语言的私人性之间存在冲突。

在彻底解释的背景设定中,为了使解释(以及交流)成为可能,每一方必须假定对方是有理性的,对方的言行是可理解的。也就是说,每一方必须假定对方的言行出于一个信念系统和欲望系统,这些系统大体上是合理的和一致的。因此,交流双方必须共享大量的真信念。实际上,不仅在彻底解释的场合,在一切言语交流的场合,交流双方都要符合这个要求。此外,在双方使用同一种语言的情况下,双方对于语言表达式的理解大体上重合,虽然我们不能要求双方就每一个表达式的理解完全相同,但是,整体上的巨大的理解差异是不允许的。综上,交流的前提是语言的公共性:交流双方共享着大体上重合的真信念和大体上重合的意义。社会性由公共性定义,在一个语言共同体内部,诸成员之间的公共性构成社会性,换言之,诸成员凭借公共性结成共同体。

私人性对社会性的威胁在于两方面:其一,在语言交流中,意见分歧频繁发生。语言交流预设了双方共享大量的真命题,亦即,双方不可能有大规模的意见分歧,唯有在大量共识的背景之下,意见分歧才能被识别出来。然而,毕竟经常发生这种情况:一个语句表达式被我视为真,而被你视为假。一种成功的社会性的解释理论需要解释持真态度方面的分歧。这种分歧发生在可公共观察的层次。其二,在不可公共观察的层次上,分歧也频繁发生。即使交流双方持同一种语言,严格地被双方共同遵守的一套语法规则、语义规则、语用规则等等也从来未曾有过,在语言共同体的每一个成员之间存在着普遍的异质性。

如何化解这种冲突?就第一种威胁而言,戴维森主张,以信念填补私人性与社会性之间的缝隙。就第二种威胁而言,戴维森主张,个人言语方式(idiolect)优先于语言,“理解”概念优先于“意义”概念。

二、意义与信念的缠绕和析出

当两个人就一个语句产生分歧时,这种分歧既可以解释为意义分歧,也可以解释为信念分歧,“持真态度”“意义”和“信念”这三者以这种方式相关联。在可观察性的“持真态度”中解析不可观察的“意义”“信念”就要分为这两种情况,有可能是意义分歧导致的差异,或者是信念分歧导致的差异。例如,我见到一艘大帆船(ketch)驶过,而你说,“这是一艘小帆船(yawl)”。这个语句被我视为假,而被你视为真。为了解释分歧,有两种候选方案:

方案一,你我对“大帆船”“小帆船”这两个词的理解不同,当我使用“大帆船”一词的时候,你使用的是“小帆船”一词,也就是说,你的“小帆船”恰好意指我的“大帆船”。分歧关乎意义,而非关乎信念。

方案二,你我对“大帆船”“小帆船”这两个词的理解相同,而你把“大帆船”误判为“小帆船”,你的信念是错误的。分歧关乎信念,而非关乎意义。

在实际的言语交流中,我们需要在两种方案之间均衡取舍。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会采取方案一,此时,我们会说,二者各持一种个人言语方式,严格说来,二者并不共享同一种语言。作为代偿,共享的信念得以保全。这种方案破坏了语言的社会性。

相比之下,方案二保全了语言的社会性。双方对语句“这是一艘小帆船”有共同的理解,意义是公共性的;每一方对这个语句的态度——是否持真,可以通过观察证据确定,因而也是公共性的。唯有信念是私人性的,然而,这种私人性不是说我的信念仅仅为我所知,你无法探知我的信念,而是说,信念结构是私人性的和多元化的。正是这种私人性的和多元化的信念结构,才会有诉诸社会性的必要,使得一种社会性的解释理论得以可能。

这个例子显示了“信念”与“意义”之间的缠绕。这二者都不可观察,而这二者共同决定了我对某个语句的持真态度,持真态度是可观察的。信念与意义结成一个整体,这个整体产生可观察的结果,但是,我们无法把观察到的结果单独地对应于信念或意义。也就是说,在持真态度、信念和意义这三方中,信念和意义都不可还原到持真态度,虽然二者结成的整体可以。戴维森用“矢量”(vector)比喻这种整体l生:信念和意义各自作为一个分量,二者合起来构成一个矢量,矢量作为一个整体造成可观察的结果。简单地说,被阐释者的持真态度是由信念和意义构成的矢量。

我们如何能从可观察的持真态度确定不可观察的信念和意义?戴维森诉诸于一个类比,人们按照不同的概率与外部世界的现象接触,由此对世界形成各自的、私人性的理解并选择自己的言说与行动,人们不可观察的信念、意义的表达,通过可观察的持真态度进行成功的沟通,就如同拉姆塞(Frank Ramsey)问题中可观察量和不可观察量两者之间的关系。拉姆塞在1926年的论文《真与概率》中研究了如何从一个可观察的量计算出两个不可观察的量。设想一个被试就某一个事件是否发生进行赌博,被试的行为——如何下注,可以观察,而影响行为的两个因素——事件发生的主观概率和回报的主观效用,不可观察,拉姆塞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由被试的行为计算出主观概率和主观效用。拉姆塞的解法是,通过调整赌博的相关参数,使得被试对于两个赌博是等偏好的(indifferent),在這种情况下,即得到一个关于两个未知量——主观概率和主观效用的等式。收集此类等式得到方程组,通过解方程组即可算出主观概率和主观效用。

拉姆塞的问题与戴维森的问题之间的相似是明显的——二者的枢纽都在于从一个可观察量推出两个不可观察量。戴维森主张,拉姆塞的方法可以应用于解释理论。当他在1974年的论文《信念与意义的基础》中提出这种主张时,拉姆塞的方法——贝叶斯式的决策论方法,仅仅作为一个粗线条的类比,他没有就具体操作给出任何细节。在1990年的论文《真的结构与内容》中,戴维森给出了细节,贝叶斯式的决策论与解释理论嵌套在一起,形成一种新理论。戴维森的新理论依然从一个可观察量出发,不过这个可观察量既不是持真态度,也不是对两个赌博的偏好比较,而是对两个语句的真的偏好比较。戴维森认为,解释者无须对被解释者的心理状态做出任何预设,藉由观察环境和被解释者的行为即可识别出被解释者偏好某一语句为真胜于另一语句,而这种偏好是由三个不可观察的因素共同决定的——被解释者为语句分配的意义,语句对于被解释者的效用,以及语句对于被解释者的主观概率。于是,根据可观察的偏好可以析出三个不可观察的因素。

戴维森反复强调,他的旨趣不是描述语言交互的实际过程,而且确定语言交互过程要符合的必要条件。因此,从经验观察结果析出信念和意义的操作(或工程)在实际上是否可以,戴维森并不在意。不过,戴维森确实需要证明,这种操作“在原则上可行”。遗憾的是,他并没有给出可信的证明。

实际上,拉姆塞的方法包含着一个隐含的预设。拉姆塞必须预设,他的被试在赌博中的偏好是“合理的”,惟其如此,他的计算才行得通。那么,合理与否如何确定呢?在拉姆塞的语境中,合理即符合拉姆塞设计的决策模式。简单地说,拉姆塞预先假定了解释者和被解释者拥有共同的决策模式,只不过被解释者的决策模式中的两个关键参数——主观概率和主观效用,不为解释者所知,而拉姆塞方法的目标即根据被解释者的行为表现倒推出这两个参数。于是,拉姆塞需要回答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凭什么假定被解释者拥有这个决策模式?拉姆塞没有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可以设想的最好的回答是诉诸于进化论。在人类个体中,某些个体拥有这种决策模式,自然选择或社会选择的进化过程鼓励这种决策模式,于是,我们观察到的被解释者大概率地拥有这种模式。

如上结论可以移植到戴维森的解释理论中。戴维森的宽容原则预设了被阐释者的行为是“合理的”,然而,戴维森仅仅说明了这种预设是他的解释理论所必须的,却没有说明为什么这种预设行得通。同样地,诉诸于进化论,我们可以得出一个可信的解释:自然选择或社会选择的进化过程鼓励宽容原则,于是,我们观察到的被解释者高概率地符合宽容原则。

三、客观性与三角测量

如前所述,在语言交流中,当双方就某个语句产生意见分歧时,我们既可以把分歧的原因归结为信念分歧,也可以归结为意义分歧。戴维森认为,关于如何归因,并没有严格的原理和规则可循——这是一个均衡考虑的问题。归结为信念分歧的好处是,解释理论的形式条件得以保全。这是因为,戴维森的解释理论以塔斯基式的“T-语句”为载体,被解释者的语句与解释者的语句结成对子,每个对子中的两个语句真值相同,放弃信念重合而坚持意义重合保障了配对成功。作为代价,宽容原则受损,因为我们必须把一个不合理的信念赋予某一方。相反,归结为意义分歧的好处是,宽容原则得以保全,我们无须赋予某一方不合理的信念。作为代价,解释理论的形式条件受损。

均衡考虑的结果是,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会牺牲信念重合,在另一些情况下我们会牺牲意义重合,两种情况都是常见的。后一种情况的频繁发生意味着,在语言交流中,双方对语言表达式的理解经常出现分歧。当双方运用同一种语言(例如英语或汉语)交流时,表面看来,双方在说同一种语言,实际上,各自表达一种个人言说方式。据此,戴维森得出一个令同行惊异的结论:语言——就许多哲学家和语言学家所设想的那样,并不存在,存在的只是个人言说方式。这个结论基于一种关于语言的质朴理解:所谓“同一种”语言,是指同一种说话方式,即一个共同体的诸成员共享同一套语法规则、语义规则、语用规则等等;他们彼此共享生活形式(或生活世界、实践形式、传统、习俗等等),由此保证共享规则体系,并进而保证共享说话形式。然而,每个成员的说话方式是不同的,因此,所谓的大家共享的语言是不存在的。戴维森认为,“我们使用语言的唯一义务”是“通过如我们所期望及意向的那样被理解”。那么,在排除了以上意义的“语言”后,各自进行言语交流时,理解何以可能?

戴维森需要在社会性之外引入客观性。这是因为,一种关于语言交流的理论需要说明“遵守规则何以可能”的问题,“实际地遵守规则”必须区别于“自以为遵守规则”。如果接受共享的语言,自然可以用“共同的生活形式”(或者类似概念)说明这种区别;在排除共享的语言之后,戴维森需要新的论证手段。

戴维森提出的解决方案是“三角测量”。两个人进行言语交流构成了两个点,此时应引入第三个点,作为双方共享的外部世界,也可以是双方共享的环境刺激。这个点是客观性的,存在于每个人的思想和语言机制之外。戴维森认为,“引起我们最基本的言语反应的刺激也决定了这些言语反应的意义和伴随它们的信念的内容”。信念与意义是不可公共观察的,而成功的言语交流在于每一方的言行在另一方看来是可以理解的,这就要求言语反应的刺激必须是公共观察的。这种“实际地遵守规则”而不是“自以为遵守规则”,正是三角测量中的第三个点——客观世界(客观性)。戴维森在社会性之外引入客观性(共享的世界与刺激),既保证了信念、意义私人性的合理性,同时,也保证了交流过程中“遵守规则”(社会性)的可能性,有效弥合了私人性(不可公共观察)和社会性(可公共观察)二者的冲突。

戴维森最早在1982年的论文《理性动物》中引入三角测量的概念。这篇论文要回答的问题是,动物——例如狗,有思想吗?实际上,早在1975年的论文《思想与言谈》中,戴维森已经讨论过这个问题。显然,这个问题既是经验性的,也是哲学性的,因为这个问题关涉到我们如何规定思想之为思想的必要条件。戴维森的结论是,语言是思想的必要条件,有思想的前提是会说话。

在《理性动物》中,戴维森延续了1975年的结论和研究路线,提供了更加丰富和曲折的论证。在什么情况下我们会说一只狗有思想?当我们面对一只狗做出的行为时,如果我们发现,除非把某些命题态度(信念、欲望、意向等等)赋予它,否则,我们无法解释它的行为——唯有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才会说,这只狗有思想。也就是说,我们需要以关于命题态度的范式来解释狗的行为,这是我们把思想指派给狗的根本理由。

如何才能把命题态度指派给狗呢?此处显示了戴维森学说的整体论特色。各种命题态度——信念、欲望、意向等等,构成一个整体性的网络,如果我们要把某一种命题态度指派给狗,我们就不得不把许多其他的命题态度同样指派给它,单独地把某个命题态度指派给某个对象是不允许的。在诸命题态度中,信念是最基本的一种,于是,为了把命题态度指派给狗,必须把信念指派给狗。进一步说,信念也构成一个整体性的网络,引入一个信念意味着一揽子地引入一个由诸多信念织构而成的网络。这个网络可以包含不合理的成分,但在整体上必须是合理的,这是因为,唯有在整体上合理的背景下,不合理的成分才可以显现。而整体上合理的要求意味着,拥有一个信念的前提是拥有“关于一个信念的概念”(the concept of a belief)。再进一步说,拥有关于信念的概念即有能力区分“我相信p”和“事实上p”,亦即,信念的概念以“客观的真”概念为前提。拥有“客观的真”概念就意味着会说话,因此,有思想的前提是会说话。

经过繁复曲折的论证,戴维森捍卫了自己的结论。在这个论证中,戴维森提出了三角测量。两个交流者面对共享的客观世界,同时,二者之间以语言相连,于是,这三个点——两个交流者和客观世界,构成一个三角形,这个三角形使得“定位”成为可能。定位是个比喻,正如三角测量是个比喻。此处定位所比喻的是一个交流者理解另一个交流者及理解客观世界。

戴维森非常喜欢这个比喻,在后来的论文中反复应用,戴维森的诠释者对这个比喻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和批评。在戴维森的应用中,可以分辨出两类三角测量。第一类不涉及语言交流,戴维森称为“原始的”(或“基本的”“简单的”)。两只雌师合作追捕一只羚羊,三只动物构成一个三角形。两只狮子互相观察对方,并观察羚羊,根据观察结果做出反应,并根据对方的反应做出进一步的反应,如此等等。在这种三角测量中,两只狮子共享一个客观事物——一只羚羊,但是没有共享“客观的真”概念,因为“真”的概念依托于语言。第二类涉及语言交流,兩个交流者和客观世界构成一个三角形,每个交流者观察对方的言语行为,观察环境提供的刺激,根据观察结果做出解释,并根据环境和对方的反馈调整自己的解释和言语行为。这一类可以进一步区分为两个子类,其一是交流双方持同一种语言,我们在学习母语时经常处于这种场景;其二是交流双方各持一种语言,每一方缺乏关于对方语言的预先的知识,其实戴维森早年提出的“彻底解释”就是这种情况。无论双方是否共享同一种语言,在这一类三角测量中,交流者共享“客观的真”的概念。

在三角测量模型中,包含一个明显的循环。在三角测量中,解释一个交流者的语言需要诉诸于他的思想,而解释一个交流者的思想需要诉诸于他的语言,亦即,一个人的语言能力与思想能力是互为前提的。许多批评者认为,这个循环是戴维森理论的严重缺陷,实际上,这种批评基于对戴维森的基本误解。

戴维森所说的“思想”,不是一个哲学概念,而是源于自然语言的质朴理解,是一个人的命题态度(信念、欲望、意向等等)织构成一个整体性网络,这个网络的内容都可以称为“思想”。“思想”作为一个词并非指向一个稳定实体的名称。同样,“语言”也不是指向一个稳定实体的名称。在言语交流中,一方不断地尝试解释对方的言语表达式,不断地根据对方的反馈和环境刺激修订自己的解释,解释对方的表达式即解释语言。显然,我们无须假定“语言”是一个可以单独的出现的词,它总是嵌在“解释语言”“使用语言”之类的词组之内的。

一旦我们不再把“语言”和“思想”视为名称,三角测量中的循环就不再构成缺陷。语言关涉到对诸表达式的理解,思想关涉到诸命题态度构成的网络。在三角测量中,每一个交流者不断地做出关于对方的尝试性的解释,并且不断地修订先前的解释。这些解释既是指向语言的,又是指向思想,而修订意味着演化。三角测量的过程可能导致交流双方各种共识的增加,例如,每一方都有机会发现自己信念中的错误,发现对方信念体系中的合理之处,发现双方就某个语言表达式的解释分歧,等等,这些发现导致解释能力的升级,亦即语言能力和思想能力的升级。至于这个过程为什么导致共识增加而非共识减少,我们能想到的最好的解释依然是诉诸于进化论。这个过程既可能导致共识增加,也可能导致共识减少,而自然选择或社会选择鼓励共识增加,于是,我们所观察到的结果大概率地是共识增加。

不过,三角测量中确实藏着一个困难。语言能力和思想能力有一个明显的差别。前者是一种社会性的能力,一个人脱离社会以后无法显示他拥有语言能力,而后者恐怕不是社会性的,一个人脱离社会以后依然拥有思想能力。三角测量使得两种能力相互依赖。这意味着,一个人在切断社会联系以后即丧失思想能力,这个结论与我们的常识理解相悖。由此看来,戴维森所说的思想能力恰如贝克莱所说的物,其存在与否依赖于一个观察者的目光。

结语

在戴维森关于彻底解释的程序的著述中,可以识别出两条论证线索。第一条线索是信念和意义的整体性关系,这条线索始于1974年的《信念与意义的基础》,而后在一系列论文中发展,在1990年的《真之结构与内容》中达到巅峰。第二条线索是三角测量,这条线索始于1982年的《理性动物》,而后贯穿于戴维森的语言哲学、心灵哲学和形而上学。

信念和意义的整体性关系是戴维森由此出发的预设,脱离这条预设,一种可行的解释理论无法建立。这条线索从理论前提的角度勾连语言的社会性、私人性和客观性。三角测量是从人类(以及动物)的交互实践中抽象出来的一个比喻。戴维森以這个比喻描述交互活动的演化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语言的私人性方面获得反馈和调整,语言的社会性方面和客观性方面得到发展。这条线索从经验生活的角度勾连语言的社会性、私人性和客观性。

[责任编辑 付洪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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