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监管与流动性监管能降低中国商业银行传染风险吗?
2021-09-03刘志洋马亚娜
财经理论与实践 2021年4期
刘志洋 马亚娜



摘 要:在使用条件在险价值(ΔCoVaR)计算中国上市商业银行系统性风险贡献度基础上,运用格兰杰因果检验和PageRank算法测度每家商业银行的传染风险权重,并研究资本监管与流动性监管对传染风险权重的影响。结果表明:第一,资本充足率、杠杆率和流动性覆盖率有助于降低商业银行的传染风险;第二,资本充足率与流动性覆盖率、杠杆率与流动性覆盖率在同一监管框架下发挥了降低传染风险的作用;第三,资本充足率与流动性覆盖率、杠杆率与流动性覆盖率的运用表现出较差的协同效应。中国金融监管當局需要开发偿付能力监管与流动性监管的协同机制。
关键词: 资本监管;杠杆率;流动性覆盖率;传染风险权重
中图分类号:F832.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3-7217(2021)04-0031-08
一、引 言
2008年爆发于美国的金融危机以及随后的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真正使全球金融监管当局意识到金融机构之间的关联度在扩散风险方面所起到的放大作用。虽然从理论上讲,关联度有助于在金融体系内有效地分担风险,然而一旦金融体系面临冲击,冲击也会沿着关联度迅速扩散[1]。冲击所引发的系统性金融风险威胁了金融体系的稳定。金融监管当局意识到,单家金融机构爆发的微观层面的负面事件所产生的风险会迅速传染至其他金融机构。这种传染机制包括道德风险、存款挤兑、资产价格下跌导致的抵押品不足等[2]。为了有效地抵御系统性金融风险,加强对银行业的监管势在必行。……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