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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领域常见侵犯著作权行为类型化分析及防范建议

2021-08-30苏玲玲

出版广角 2021年14期
关键词:类型化

【关  键  词】出版领域;著作权侵权;类型化;防范

【作者单位】苏玲玲,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

【中图分类号】D923.4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91/j.cnki.cn45-1216/g2.2021.14.024

一、从《美的哲学》侵权纠纷谈起

2020年5月29日前后,著名哲学家、美学家李泽厚声明“被侵权”事件引发热议,这一争议背后涉及的法律问题,备受各界关注。案件基本情况如下:2018年12月,天津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下称当当科文)经三民书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三民书局)授权,取得在中国大陆独家出版《我的哲学提纲》《走我自己的路》《美的哲学》(原名《美学论集》)三部著作的中文简体字版本的权利,该版权的授权期限为4年。2019年8月,京贵传媒(北京)有限公司(下称京贵传媒)与当当科文签署以上三部著作的出版发行合同,京贵传媒因此取得了《美的哲學》等三部著作的出版权,之后京贵传媒授权贵州人民出版社出版以上著作,随之引发著作权争议。上述著作的作者李泽厚通过微信公众号“刘悦笛”连续发布两次声明称:其不承认贵州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美的哲学》一书是其著作,并指出其在多年前虽将《美的哲学》等多部作品的版权转让给了三民书局,但贵州人民出版社系在未通知作者的情况下,篡改书名及篇章内容,此行为并不能如实表达其观点和看法,容易误导读者,也有损其本人利益。随后京贵传媒也发表声明强调,由其授权贵州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李泽厚作品,在出版时的书名和内文,是经过授权方三民书局确认的,故其出版的图书是合法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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