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三有”经济体制与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
2021-08-30常璇王国敏
理论探索 2021年3期
常璇 王国敏



〔摘要〕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三有”经济体制。构建“三有”经济体制可以促进农业经济结构优化、生产效率提升、增长动力转换、发展方式转变,从而推动农业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当前构建农业“三有”经济体制面临着要素市场与线上商品市场发育不充分、市场竞争秩序与交易秩序不佳、农民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均缺乏市场竞争力、新型经营主体与服务主体活力不足、政府宏观调控存在越位和缺位等短板,其突出而集中地体现为农业要素市场发育不充分、市场竞争秩序不佳、微观主体务农兴农积极性不高、微观主体能力不强、宏观调控机制不健全。为此,应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着力培育农业要素市场、规范市场竞争秩序、提高农业综合收益、推进人的现代化、提升农业调控精准性,切实通过构建“三有”经济体制来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 “三有”经济体制,现代化经济体系,农业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
〔中图分类号〕F32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175(2021)03-0075-09
“农业高质量发展”是党的十九大之后提出的一个崭新命题,也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项重点工作。一方面,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是一个农业提质增效、提档升级的过程。它不仅需要从生产力着手,通过推动生产力内部各要素的改进提升以及彼此间的优化组合和良性互动来实现;也需要从生产关系着手,通过推动生产关系的适应性调整和变革来消除妨碍生产力发展的制度性因素,为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拓展空间、开辟道路。……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