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021-08-29李华林
企业文化 2021年8期
文|李华林
2021 年初,财政部、工信部联合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近期各地也紧锣密鼓地推出了具体实施细则:吉林率先发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方案,江西取消政府采购活动中小企业认定证明,浙江明确政府采购优先支持中小企业。
政府采购如何实现扶“小”助“微”?怎样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工作?
向中小企业倾斜
近期,各地相继披露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情况。江西2020 年政府采购规模达875.5亿元,超八成授予中小微企业;湖南2020 年中小微企业利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6.3亿元,同比增长85%;2020 年以来湖北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小微企业占比达88.5%。多地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份额创新高,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积极性不断提升。帮扶中小企业发展,是政府采购的一个重要职能。早在2011 年,财政部、工信部就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通过预留份额、评审优惠等措施,扩大中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份额。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 年以来,中小企业面临市场萎缩、订单下滑等挑战,对于更明确、更大力度的政策支持呼声较高。为此,财政部、工信部联合发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并于2021 年1月1 日起实施,各地也加速细化实施方案,在采购份额、信用担保等方面出台更多实实在在的支持措施,更有力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比如,吉林从优化采购活动程序、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搭建企业融资平台等方面出台12 条具体举措,帮助中小企业纾解发展困难,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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