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文化与大众的文化
——浅析法兰克福学派文化工业理论中的非文化性与非大众性
2021-08-28王锋
大众文艺 2021年15期
王 锋
(河南工业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河南郑州 453003)
一、文化工业与法兰克福学派
文化工业一词最早由法兰克福学派中的霍克海默和阿尔多诺提出,其基本内涵为:大众文化在现代发达工业社会中以于工业生产流程的方式方法进行生产,表现出标准化、齐一化、程式化的特点。至此,文化成了一种商品,可以被交换和买卖,交换价值代替了使用价值,雷同代替了个性,平庸代替了高雅,低俗代替了崇高,每一个体极富有生活情趣的个性特点以及创造性都因顺从这种齐一化模式而变成了泡影,取而代之的是大众媒介极力推崇的样板生活的拷贝,艺术作品被彻底世俗化、均质化、商业化。[1]
霍克海默和阿尔多诺在《启蒙辩证法》中对:“文化工业”的初次表述是“大众文化”,后为了避免误解改为“文化工业”。文化工业中的“工业”二字是为了强调法兰克福学派所论述的大众文化的非本土性和机械复制性。文化工业并不是通俗意义上的大众文化,前者以一般大众为目标消费群体,在标准化商业化的运作过程中被精心策划的产物,其目的是对一般大众进行精神麻痹并以此牟得经济利益。大众文化则是群众在日常生活中自发形成并流传的文化,并不具有明显的目的性和盈利动机,相比于“文化工业”,“大众文化”更接近于“流行文化”这一概念。
法兰克福学派对于“文化工业”提出既有着独特的时代背景也有着强烈的现实针对性。法兰克福学派的代表人物,如霍克海默、阿尔多诺、本雅明等人均出身德国,出于对希特勒统治下的德国集权主义文化的恐惧,霍克海默等人对于美国的资本主义文化一直具有强烈的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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