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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开启舆论监督报道“合理使用”新空间

2021-08-27温云云高欣欣

传媒 2021年15期

温云云 高欣欣

摘要:2021年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正式生效,丰富和完善了对新闻媒体舆论监督权的相关解释和界定。一方面,该法强调以法律权威充分保障新闻媒体舆论监督权,在合理限度内给予媒体采访报道自由;另一方面,该法也为媒体依法行使舆论监督权划清了规则底线,保障了舆论监督的合法性、权威性和公信力。本文就《民法典》颁布实施后,新闻媒体舆论监督报道的合理空间进行讨论。

关键词:民法典 舆论监督 新闻报道

舆论监督既是新闻工作者的一项特殊权利,也是其重要使命。然而近年来,因在新闻报道中无意中侵犯到他人权利,致使新闻媒体被诉的案件时常发生。过去,由于隐私权等权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尽完善,在案件实际审判过程中,此类案件各方意见分歧往往较大。新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于2021年年初正式生效。民法典时代的来临,对新闻舆论监督工作来说,既是新机遇,也同样是新挑战。

一、合理正当使用“肖像”,守护公民隐私边界

根据宪法,我国公民享有言论和出版自由。而这一权利在我国新闻事业中的体现,是新闻媒体所拥有的舆论监督权。在过往司法实践中,由于媒体舆论监督权相关规定散见于我国多部法律或司法解释中,各地法院对于相关案件的审判标准不尽相同,由此给新闻从业者的实际工作带来了一些争议和冲突,甚至是法律风险。新实施的《民法典》中的重大创新之一,就是将以往散见于各单行法典中的人格权利集中规整,独立成编,构建起完整的人格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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