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与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几个问题
2021-08-27秦玉友
中国德育 2021年15期
秦玉友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已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教育部审议通过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将于2021年9月1日起实施,这是党和国家对广大未成年人的重视与关怀,也说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全社会应当承担起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责任,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更好地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明确和重申几个基本问题。
首先,应该强调与反思上述法律法规对未成年人的假设—弱势假设。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视角看,要强调上述相关法律的立法假设,即“未成年人是弱势群体”,作为弱势群体的未成年人更应该受法律保护,未成年人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群体的权益应该受到特别关注。在留守儿童中,失管儿童没有监护人的保护,最容易成为被侵害的对象,当地政府与村(居)民委员会、教育部门与学校、群团组织间应该密切配合,承担起校内外教育与关爱的责任。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视角看,则要反思“未成年人是弱势群体”这一假设,特别是未成年人间的伤害事件以一定频率出现和个别未成年人的恶性犯罪事件的发生,更说明了反思这一点的必要性,要通过行之有效的方式教育未成年人知法、懂法、守法。
其次,要强化相关主体保护未成年人的义务与责任。从身心健康发展的角度看,上述相关法律既强调了不能做什么,又强调了应该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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