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轨制少年司法模式研究
2021-08-27陈岚何璇
重庆社会科学 2021年7期
关键词:模式构建
陈岚 何璇
摘 要:双轨制少年司法模式是以少年司法制度的运行机制为标准,将非行少年事件的处理方式划分为保护程序以及刑事司法程序的少年司法模式。双轨制少年司法模式的特点表现为少年法院管辖的广泛性、保护程序审理的特殊性以及非行少年处遇的非刑罚性。双轨制少年司法模式建立在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之上,不仅其表露出的“平衡”的法律思想值得学习,制度上的设计与衔接上的精妙更是值得我国在构建少年司法制度中进行借鉴与参考。
关键词:双轨制模式;非行少年;保护程序;模式构建
[中图分类号] D925.2 [文章编号] 1673-0186(2021)007-0105-013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码] 10.19631/j.cnki.css.2021.007.009
一、问题的提出
传统少年司法模式的划分标准主要包括三个构成要素:一是历史的传承;二是核心程序的控制机制;三是程序背后支撑的价值理念[1]。于是,目前通说对域外少年司法模式的划分主要包含三种:一是以美国为代表的“福利·司法”模式;二是以德国为代表的“教育模式”;三是斯堪的纳维亚地区的“纯福利”模式[1]。但是此类标准与其说是考虑到以上三个构成要素,不如说是受到价值理念控制的模式划分,所以就会存在一定的疑惑,即使是不同价值追求下,不同的少年司法模式也会存在少年法院管辖、少年法院审判程序以及非行少年处遇等制度上的重合,虽然上述研究方式也具有重大的价值,但是对于依旧处于少年司法发展初级阶段的我国,这种研究方式与结论却不是最必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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