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不动产确权登记问题的研究
2021-08-27王小燕
中国房地产业·上旬 2021年9期
关键词:问题
王小燕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各行各业也呈现出良好的发展趋势。不动产确权登记制度自民国以来经过不断的更新与改善,才形成今天的不动产确权登记制度。不动产的登记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发展,维护社会正常的秩序,但是目前依旧存在相关法律规章不严格、人民不了解产权登记的重要性等问题。基于此,就我国不动产确权登记现状与制度进行研究,并提出相关改进策略。
【关键词】农村房屋不动产;确权登记;问题
【DOI】10.12334/j.issn.1002-8536.2021.25.009
农村不动产登记内容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森林和林木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以及不动产权籍的抵押权等。农村居民最重要的个人财产是农房,农房纳入不动产登记范围,为农民财产性收入提供法律依据和政策保护,能促进不动产登记体系建设。但由于我国农村多年来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权缺乏监管,侵占、违建、挤占、廉价占用农村土地案例时有发生,将农房不动产纳入登记范围,有利于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1、农村房屋不动产确权登记问题
1.1一户多宅
《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即一户一宅。调查中发现,一些村民拥有多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来源不尽相同。主要来源情况如下:①合法继承。通过从祖辈父辈处继承。②盖新宅未拆旧宅。在一些村庄,尤其是国道、省道、县道沿线的村庄,在村庄外部沿交通线新盖宅基地,老宅基依旧保存,这是造成“空心村”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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