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视域下的校园生态·幸福教育建设
2021-08-27陈斯敏
师道·教研 2021年7期
陈斯敏
生态·幸福观即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幸福观。马克思主义自然观认为,人类改造自然追求幸福的实践活动,需要以遵循自然规律为前提,改造自然的实践活动不等于对自然的破坏,追求幸福并不必然会导致生态破坏。人的幸福必须在一定的、现实的社会关系和生态关系中才能实现,我们不能脱离社会现实,抽象地考察幸福问题。简言之,马克思主义认为,我们应该树立和形成的新型幸福观应是一种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幸福观。历史经验证明,社会主义现代化与生态·幸福本质上是一致的。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我们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近年来,我国明确倡导一种与资本主义现代化模式完全不同的新型现代化道路,一种全面的现代化观点,中国共产党人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内涵的认识也不断深化,最终形成了以生态·幸福为价值引领的现代化观念。
生态·幸福观在教育领域的具体实践则体现为校园生态·幸福教育。其一,建设生态校园,并运用生态学的基本原理与方法进行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及运行,打造校园生态美,提升师生对生态文明的认知;其二,开展自然体验式教育,在社会实践中不断增强生态幸福意识,牢固树立生态·幸福观,提升自身追求生态幸福的能力,建设幸福教育,最终获得生态幸福生活。
建设生态校园,实施校园生态·幸福教育,不仅符合生态文明现代化建设的要求,也能让孩子回到人类最初的家园,亲近自然,拥抱绿色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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