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决定机制改革及预算管理探析
2021-08-26张朴
时代金融 2021年17期
张朴
关键词:国有企业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预算管理
一、完善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决定机制的意义
工资总额是指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支付的与该企业有劳动责权利关系的职工薪酬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常规类薪酬以及特殊情况支付的报酬等。它是企业对员工劳动付出的肯定与反馈,也是员工对企业忠诚度与归属感的认同。
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的调配改革一直是国家强化国有企业市场化职能、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升企业治理水平、促进企业职工收入分配公平的重要手段和措施。自1993年开始,国家历经2007年、2010年及2015年4次大型的收入分配改革,引导国有企业从“要工资”到“挣工资”的思维转变,使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增长体系逐步规范。但是,由于部分国有企业长久保持僵硬化的管理体制、自身功能定位不够准确、财务预算管理不够规范、指标核定依据不够准确、分配调节机制不够健全等都使得员工的收入分配体系没能达到应有的全面、公平、激励效果,造成国有企业人员成本管控、绩效分配方面差强人意,存在关键性竞争岗位薪酬差距偏低、普通职能岗位大锅饭现象。
十九大期间,党中央明确提出了“坚持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的同步提高”。2018年5月,国务院下发了文件《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以国有企业薪酬总额预算管理为重点,结合了既考虑与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对接,同时又兼顾企业经济发展与劳动产出、社会经济贡献相结合的多项考核因素,整体改革国有企业的工资总额确定方法和管理方式,进一步完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自主权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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