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心理学团体治疗对康复期精神分裂症患者社会功能恢复的对照研究
2021-08-25崔月谢永俭杨建芳赵国庆李六梅张晓锐
智慧健康 2021年20期
崔月,谢永俭,杨建芳,赵国庆,李六梅,张晓锐
(平湖市精神卫生中心,浙江 平湖 314200)
0 引言
精神分裂症是一种慢性迁延性,具有较高复发率和致残率的常见精神类疾病,由疾病引发的人格改变、自我封闭、行为和日常自理能力退缩、心理行为反应缺乏合理性和协调性等功能的退化和丧失,给病人、家属和社会都会带来很大的经济和精神负担[2]。
精神分裂症患者的恢复期指在经过一系列系统的精神病药物等生物治疗后,在病情基本稳定、相关症状得到控制的住院病人,当他们的自知力逐渐恢复,开始对周围环境和现实生活有了部分清醒的认识和判断,开始引发了越来越强烈的回归社会的愿望,但他们此阶段相对一般人群,依然表现为社会功能和自理能力不足,行为意志减退和思维贫乏等问题,加之精神分裂症本身具有高复发的特点,这个群体如何适应从病房到有效回归社会并适应病房外生活的问题一直都是国内外精神科临床工作者非常关注的问题[3-4]。
精神分裂症病人的康复问题涉及到多方面的综合因素,是一项长期、复杂而又艰巨的过程。过去对精神分裂症的治疗更多是以单一的药物治疗为主,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维持治疗、预防疾病复发的作用,但由于病人住院时间短、流动性较大,病情会因为各种原因出现反复发作的情况;大约25%的精神分裂症病人经药物治疗后获得完全康复,而更多的病人却在出院后出现越来越严重的社会功能受损和精神活动衰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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