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研发产品投入是否归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研究开发费用归集范围的探讨
2021-08-25朱建林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1年8期
朱建林
自2008年我国推行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政策以来,在资格认定申报或认定评审实际工作中,关于申报企业研发产品的投入是否归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研究开发费用归集范围,至今存在争议。对此争议,国家层面一直未明确处理原则,各地不同企业对该问题处理不一,有的申报企业将研发产品的全部投入纳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究开发费用,有的申报企业则未将成功研发产品的投入纳入该项费用,因而影响了该项费用归集核算口径政策的统一性,进而影响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结果公平性,不利于我国高质量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评审工作。本文拟就企业研发产品的投入是否归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研究开发费用归集范围问题作一探讨,以期凝聚共识,解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与评审工作中困扰多年的问题,避免各行其是,切实有效维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究开发费用归集核算口径的统一性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评审工作的公平性。
一、对企业研发产品活动本质的认识
企业研发产品活动,指企业创造性地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开发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产品。企业研发产品活动,包括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产品进行的创意设计活动,和研制特殊或专用的生产机器、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活动,但不包括企业对产品的常规性升级或对某项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新的材料、装置、产品、服务、工艺或知识等)。……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