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资本方PPP项目最新会计处理及税会差异分析
2021-11-22郭昌荣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1年8期
关键词:成本
郭昌荣
随着有关部门对PPP项目指引的加强,社会资本方的业务监管规定和法律环境有了一定的变化。为了规范社会资本方对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保持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与相关准则的衔接,2021年1月2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其中第一条对社会资本方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做出了新的规范,此前《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中第五条与之相应的内容同时废止。本文通过两者的对比,分析《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中社会资本方PPP项目会计处理的主要变化,进而通过案例的形式说明新规定下社会资本方PPP项目的会计处理过程,在此基础上对税法和会计的差异进行分析。
一、主要变化
1.适用准则不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的规定,社会资本方建造期间的建造服务适用《建造合同》准则,后续经营服务适用《收入》准则;由于《建筑合同》准则已经废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规定,社会资本方无论是自行建造还是发包给其他方的,无论是建造期间还是后续经营服务,都适用新的《收入》准则。
2.收入确认不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的规定,项目公司未提供建造服务的,不确认建造服务收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规定,无论是否提供建造服务,均应当按照《收入》准则确认其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即都可以确认建造收入。
3.借款费用的处理不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的规定,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借款利息,按《借款费用》准则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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