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巨头的十字路口
2021-08-24冯昭
中国品牌 2021年8期
关键词:经营者
冯昭



以预警式的禁令替代事后罚单,可以看出,监管部门反垄断执法,不仅具有精细化、多样化的措施来规范复杂的市场态势,反垄断也已进入预防与制止并重的2.0阶段。
《反垄断法》审议通过十五年
(2007-2021)
15年来,从实体经济到互联网平台经济,从事后监管到事前规制,随着反垄断执法的密集化与常态化,种种迹象表明,反垄断步入2.0阶段。
2007年8月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反垄断法》。
2008年8月
《反垄断法》正式实施。
2009年3月
商务部认定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所形成的集中将对竞争产生不利影响,否决了这项交易。
2010年10月
360推出名为扣扣保镖的安全工具,腾讯指出该工具劫持了QQ安全模块,引发3Q之争。
2011年11月
国家发改委对山东顺通医药和华新医药合计罚款700万元,这是国内首起垄断重罚案。
2012年1月
国家工商总局责令利乐停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并处以逾6.67亿元的罚款。
2013年1月
国家发改委对韩国三星、LG,中国台湾地区奇美、友达等六家企业价格垄断行为进行处罚,责令退还、没收和罚款总额达3.53亿元。
2013年2月
国家发改委对茅台和五粮液的价格垄断行为分别处以2.47亿、2.02亿的罚款。
2014年6月
商务部对马士基、地中海航运、达飞设立网络中心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案做出禁止决定。
2014年8月
国家发改委对12家日本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价格垄断行为处以合计逾12亿元的罚款。
2015年2月
国家发改委对高通公司垄断行为处以60.88亿元的罚款,此案终结了高通强力推动的“免费反向授权”专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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