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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申明亭制度的法律功能研究

2021-08-23王彬刘闪闪

王彬 刘闪闪

[摘 要]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立法者、司法者、学者等各界人士都逐渐把焦点转向挖掘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力量中来。明朝申明亭制度在德主刑辅、明刑教弼以及礼法结合等思想的指导下,广建申明亭,由里老人主持部分民间纠纷的受理、调解,充分发挥理讼、教化功能。明朝申明亭制度建立了诉讼和民间调解之间的联系,传递无讼的价值观念,充分体现了我国古代封建政府以及百姓对于诉讼的态度,是我国古代历史上典型的、形成完整体系、非常具有中国古代法律特色的制度。研究申明亭制度对于了解我国传统的法律文化、法律习惯、以及民族特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能够为我们解决当下案件积压,纠纷解决效率低下等问题开启新的视野。

[关键词]申明亭;里老人;理讼功能

[中图分类号]D920.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5-0292(2021)03-0070-05

[收稿日期]2021-03-12

[作者简介]王彬,河南警察学院执法维权研究中心教授,法学博士、博士后,郑州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刑事诉讼法、犯罪侦查与证据;刘闪闪,郑州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刑事诉讼法。

明朝是一个重要的封建社会晚期的王朝,明太祖朱元璋在王朝建立之初就深刻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在法制建设方面作为巨大。朱元璋强调法贵简当,易于让百姓理解熟知,希望以此达到控制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的目的[1](P45-47)。明初,在乡村里社广建申明亭,形成了中国法制史上独具特色申明亭制度,以申明教化、解决乡村纠纷,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功能和教化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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