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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疵股权转让中受让人的义务责任与救济路径

2021-08-23姚蔚子

[摘 要]股权转让纠纷近年来大量涌现,已日渐成为制约公司稳定经营之重要因素。瑕疵股权受让人的义务责任认定与救济路径问题是瑕疵股权转让纠纷中的争议焦点。通过进一步解读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公司法》、公司法司法解释及其背后的法理依据,从而对瑕疵股权受让人的义务、权利、责任作出分析,并对其通过诉讼方式寻求救济的难点提出解决路径,以求维护各方利益之平衡。

[关键词]瑕疵股权受让人;义务责任;救济方式;利益平衡

[中图分类号]D920.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5-0292(2021)03-0066-04

[收稿日期]2021-03-20

[作者简介]姚蔚子,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民商法。

一、研究范围

(一)瑕疵股权范围之界定

瑕疵股权为股东所享有的存在法律意义上缺陷的股权。[1](P442)本文在研究的过程中,基于广义角度分析了瑕疵股权,同时将其分成两大不同的类型。第一类是价值存在瑕疵的股权。其中主要涵盖了出资中存在的瑕疵股权,股权出让人违背了本身的出资义务,其中存在虚假出资或者非货币出资等情况,同时包括出资不符合相应的章程规定、抽逃出资的情况。有上述情形的出让人所持的股权可以称为出资瑕疵股权。还有,转让的股权未能达到合同条款的约定,存在价值上的瑕疵。多数合同会对股权进行具体的约定,如股权的对价、数量、交割方式、股权所享有的权益等。如果转让的股权不满足合同条款中的相关内容,此股权亦有瑕疵。第二类是行使存在瑕疵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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