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居民理性型爱国的异化及其消解
2021-08-23洪跃雄
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21年3期
[摘 要]爱国可分为情感型爱国与理性型爱国两种。我国提倡爱国以民族主义、国家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为基本理论,构建“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三位一体的以情感型为主、理性型为辅的爱国主义,也期许香港同胞具有情感型爱国情怀。但香港居民回归前爱国属于理性型的,更关键的问题是,在回归后还出现异化,其基础性和主导性诱因在于具有“中国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的二元化和“高权利、低义务”特征的香港居民制度。在不改变香港居民制度的前提下,促进香港居民形成政治——法律意义上的国家认同的具体对策,应更多地立足于中央能掌控的政策和资源。比如,完善香港地区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选举制度和建立招募香港居民中国公民入伍制度也是可以尝试一下的办法。
[关键词]情感型爱国;理性型爱国;国家认同
[中图分类号]D64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5-0292(2021)03-0045-05
[收稿日期]2021-03-16
[基金项目]2018年福建省社科规划马工程重点项目“中央对香港行使全面管治权的若干重大关系研究”(FJ2018MGCA007)
[作者简介]洪跃雄,华侨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導师,主要从事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研究。
一、爱国的基本内涵
爱国就是一个人热爱一个国家情感状态及其应有责任和外在表现,而爱国主义就是爱国“从经验层面上升到理论层面”。[1](P49-53)爱国主要涉及个人与国家的关系,其基本内涵主要包括:一是客体——国家的内涵。国家在词意上包括的内容很广,在不同范畴上,国家内涵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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