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费改税对企业绿色信息披露的影响研究
2021-08-23孔东民韦咏曦季绵绵
证券市场导报 2021年8期
孔东民 韦咏曦 季绵绵
(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4)
一、引言
新世纪以来,中国政府对于环保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各方面的环保法规相继出台完善,如《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早在2005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就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理念。2006年,中央财政账户首次设立“211环境保护”科目,这是环保户头第一次在中央财政账户出现,也为深化环保财政体系改革奠定了基础。2011年,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提出了“积极探索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环境保护新道路”的新理念,不再认为经济发展优先于环境保护。自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生态文明建设也因此被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成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更是将生态文明建设写入了宪法。根据十四五规划的报告,我国目前的生态环境还存在着污染防治行动开展不充分、环境基础设施水平低下、环境风险控制不足、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不够完善等问题,环境保护的推行和完善仍是刻不容缓、重中之重。
企业是污染物的主要生产者1,国家对其排污做出了一系列规定,如《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水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但企业排污问题仍然严重。与此同时,随着环保观念的普及,社会各界越来越关注环境保护问题。……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