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医学院校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实践思考*
2021-08-20郭永昌王春芳陈朝阳
医学与哲学 2021年16期
郭永昌 王春芳 陈朝阳 燕 娟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是高等医学院校的主要职能,而动物实验是医学人才培养的重要手段、医学科学研究的基本途径,对医学教育的发展和生命科学的进步发挥着重要作用。生物医学领域中大约60%的研究、20世纪大约70%的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项的研究均涉及动物实验。据统计,全世界范围每年约有2 800亿只动物进入实验室,其中1 800亿只实验动物丧生[1]。实验动物福利伦理问题越来越受到医学教育及科研人员的关注和探讨,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既是保护实验动物福利的有效措施,又关系到动物实验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可靠性,本文主要讨论高等医学院校科学研究工作中的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
实验动物福利是指要关注动物的权利和道德地位,权衡动物实验为人类带来的潜在受益与给动物带来的可能伤害,善待实验动物并提供相应的外部条件,使其在康乐的状态下生存,减轻动物的痛苦。目前,国际公认的实验动物福利原则有五项自由和3R原则,五项自由即免于饥渴的自由、生活舒适的自由、免于痛苦和伤病的自由、表达天性的自由、免于恐惧和焦虑的自由,从生理、环境、卫生、心理、行为五个方面提倡动物福利,以保障动物处于健康、舒适、快乐的自然生活状态[2]。3R原则即替代(replacement)、减少(reduction)与优化(refinement),为动物实验研究提供了伦理框架,并被很多国家纳入实验动物福利立法的相关条文[3-4]。
我国初步建立了以1988年施行的《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科技部2006年发布的《关于善待实验动物的指导性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核心的实验动物保护法律规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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