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法决策风险防范的法制路径研究
2021-08-19陈飏裴亚楠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3期
陈飏 裴亚楠
摘 要:伴随算法决策在行政、司法和商业等领域的深度应用,隐私泄露、算法歧视与人类自主性受损已成为三大主要风险。为防范该类风险,首要的是须重申、确立并加强人的主体地位意识,以此反向定位算法决策的工具属性。在此前提条件下,亦应借力他山之石雕琢己玉,积极借镜以美国、欧盟和德国为代表的域外经验,研习其有关算法决策的制度构建与规则设计,尤其要关注法律制度、规则设计的针对性与专业性。当然,更需立足我国国情,切实把脉时代发展,在适时运用比例原则以加强算法决策风险评估机制的同时,科学合理界定责任主体,明确制定该类风险责任承担的相关法律法规,以最大化降低因法律模糊性而遭致数据主体的二度伤害。
关键词:算法决策;算法决策风险;风险评估;责任规定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268(2021)03-0072-10
一、问题的提出
大数据时代,以海量数据收集和机器自主学习为基础的算法决策技术日臻发展,正逐渐取代传统意义上的人为决策,广泛且深入地改变着我们的生活方式与社会发展。如在应聘与招聘、购物与旅游、租房与卖房等社会生活方式中,算法决策已成为诸等商业网站为达成利益目标而首选的智能技术。此外,算法决策也更多地运用于司法、行政等公权力领域,如刑事审判中,美国以算法决策技术构建再犯风险评估内容(COMPAS),并以此作为重要量刑依据[1]74,其部分州还采用公共安全评估(PSA)和服务级别目录修订版(LSI-R)等罪犯风险性评估软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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