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职务发明制度的异化及匡正
2021-08-17李晓庆何敏
科技与法律 2021年1期
关键词:以人为本
李晓庆 何敏
摘 要:制度异化是指因制度缺陷或其他制度外的因素而导致人所建构的行为规范成为束缚与支配人的工具。从马克思异化劳动理论的视角来看,我国的职务发明制度在实践运行中表现出明显的异化特征,导致这种异化的内在原因是职务发明制度的缺陷,外在原因是企业的机会主义行为。职务发明制度的异化客观上使得该制度沦为企业奴役发明人、谋取利益最大化的制度工具,严重偏离了职务发明激励创新的制度目标。因此,为回归职务发明制度的立法初衷,应该对异化的职务发明制度进行匡正,确立以人为本的制度理念,构建互为制衡的产权配置模式并完善我国的职务发明奖酬制度。
关键词:异化劳动;职务发明;机会主义行为;以人为本
中图分类号:F 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9783(2021)01-0037-07
异化最早是哲学领域的概念,通常是指主体的活动及其结果转而与主体相对立并支配主体的状态[1]。制度异化是由哲学上的异化概念引申而来,是指因制度缺陷或其他制度外的因素而导致人所建构的行为规范在某种程度上成为束缚与支配人的工具,从而导致制度运行偏离制度设计的初衷。我国的职务发明制度作为调整发明人与单位就职务发明成果进行利益分配的制度,以激励创新为其基本价值取向,采取“产权配置+利益补偿”1的制度结构。这种制度在实践中运行效果如何呢?是激励人的创新还是沦为资本所有者奴役发明人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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