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新时期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思考
2021-08-14邓丽君李平
长春市委党校学报 2021年3期
邓丽君 李平
摘要:建立新时期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是实现“多规合一”、构建可持续发展空间格局的重要手段,可以从根本上解决“规划打架”等制约空间利用质量和效率等问题。当前,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重构在战略规划和概念规划的作用、区域规划的功能定位、特定经济区的规划编制、城市设计的“模糊”地位与归属、社区规划的编制管理与衔接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完善新时期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应增加战略专题或专篇、强化跨行政区域国土空间规划地位、赋予特定经济区管理机构适当程度的规划编制权、明确城市设计的管理权限和编制要点、创新新时期详细规划的编制内容与管控方式。
关键词: 国土空间规划;规划体系;规划编制权
中图分类号:TU982.2
DOI:10.13784/j.cnki.22-1299/d.2021.03.009
2019年5月10日,《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以下简称《意见》)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重磅发布,提出了“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的工作要求,[1]从根本上解决了“规划打架”等长期制约我国空间利用质量和效率提升的问题,真正实现了“多规合一”。《意见》明确了分级分类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的工作思路,要求建立形成“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即国家、省、市、县、乡镇“五级”和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三类”,强调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1]确立了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核心地位,真正实现了空间规划的顶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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