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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支点撬动大治理

2021-08-14王林霞

长春市委党校学报 2021年3期

摘要: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是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净化乡村政治生态、厚植党的执政基础、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近年来,山东省郯城县坚持从“小”处着眼、从“微”处着手,以加强村级“小微权力”监督为重点,以提高村民自治水平为核心,以优化服务群众机制为落脚点,着力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创新,在监督完善村级“小微权力”工作上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郯城实践”“郯城方法”。

关键词:“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乡村治理;村治价值

中图分类号:D427.6

DOI:10.13784/j.cnki.22-1299/d.2021.03.007

村级“小微权力”是指村(居)组织依法行使和依法协助政府行使的村级重大决策、重大活动、重大项目等涉及资金、资产、资源使用的各种村级事务的管理服务权力。“小微权力”虽然微小,但受众广,并且这些权力一头连着政策,一头连着老百姓,关系着民生利益,是基层人民群众关注度高、感触大的权力。当前,村级权力运行不规范、监督不到位、决策随意性大等问题十分突出,不仅影响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啃噬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而且制约了乡村振兴的进程。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探索乡村治理新模式,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净化乡村政治生态、厚植党的执政基础、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山东省郯城县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有益探索,为丰富和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提供了重要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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