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适度普惠”到“部分普惠”
——后2020时代普惠性儿童福利服务的政策构想
2021-08-14乔东平
社会保障评论 2021年3期
乔东平 黄 冠
一、引言
2020年,我国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取得了决定性胜利。后2020时代,经济社会领域迎来高质量发展的新目标和新挑战,社会保障的高质量发展也是题中之义。但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结构失衡的问题还比较严重,社会福利尤其是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已成“现实短板”。①郑功成:《面向2035年的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基于目标导向的理论思考与政策建议》,《社会保障评论》2021年第1期。我国政策设计所言的“儿童福利”是狭义的,主要指代面向孤残儿童、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补缺型福利安排,针对普通儿童的福利服务和财政投入尚未真正开始。作为“现实短板”,在“高质量发展”要求下,是否具备条件将儿童福利真正从政策设计上扩大至更多普通儿童,弥补儿童福利服务缺口并构建普惠性的服务体系?这个问题具有较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儿童福利旨在改善儿童生活和发展状况,满足儿童的基本需要,学界对其理解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具体界定大同小异。本文界定狭义的儿童福利是国家和社会面向处境不利的、有特殊需要的儿童及家庭所提供的各种制度和措施,以改善其所面临的问题或困境;广义的儿童福利是国家和社会面向所有儿童提供的各种制度和措施,以促进儿童的最佳发展。这些制度和措施包括现金、实物和服务福利等,其中,“儿童福利服务是政府和社会为满足儿童的需求,促进儿童身心发展而提供的制度化的、非现金形式的社会福利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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