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减贫及再分配效应
2021-08-12洪丽尹康
社会保障研究 2021年3期
洪 丽 尹 康
(1 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湖北武汉,430072;2 湖北经济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湖北武汉,430205)
一、引言
2009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实现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促进家庭和谐、增加农民收入”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目标。那么,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从2009年开始试点至2012年基本实现全覆盖,其制度效应如何?本文关注和考察新农保对减贫和收入分配的影响程度。研究对了解我国养老保险政策的收入调节作用,进一步优化社会保障制度,推进乡村振兴,治理相对贫困,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收入再分配功能是政府介入养老保险业务的主要理由之一[1],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建立了以优化收入分配格局及免除老年人生存风险为目标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往关于养老保险制度收入再分配效应的理论研究侧重分析现收现付、完全积累制等不同养老保险模式的收入再分配效应[2-6],通常采用微观精算模型[7-11],以及一般均衡分析[12]、宏观定量分析[13-14]等方法,具体测算某个养老保险体系对收入分配影响的大小。
新农保带有其他养老保险模式的共性,也有其特殊性。近年来很多研究从不同角度对新农保的政策效果进行评估,例如,新农保对农村家庭消费和储蓄的影响[15-17],新农保对农民居民劳动供给的影响[18-23],新农保对老年人健康的影响[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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