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新发展理念 构建新发展格局支持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2021-08-11中国保险学会
上海保险 2021年7期
姚 飞 中国保险学会

6月25日,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上海市保险学会等长三角区域的保险社会组织共同举办首次联席会议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工作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长三角合作框架协议》)及合作备忘录签署仪式。
本次联席会议的召开和《长三角合作框架协议》《长三角车险合作备忘录》及《长三角宣传工作备忘录》的签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体现保险社会组织勇于担责、服务大局的意识。
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标志着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纲要》提出:“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决破除制约一体化发展的行政壁垒和体制机制障碍,建立统一规范的制度体系,形成要素自由流动的统一开放市场,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提供强劲内生动力。”现代保险服务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稳定器和助推器,主动作为、积极服务国家战略,是保险业的天职。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上海市保险学会率先发起,江苏、浙江、安徽保险行业协会及学会积极响应和参加,建立起有效的工作制度和合作机制,共同推进长三角保险市场一体化发展,积极服务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体现了行业协会、学会在保险业改革发展中的积极担当和重要价值。
二是体现了努力探索保险业高质量发展途径的追求。
2019年,中国银保监会下发《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未来五年银行保险机构转型升级和更好服务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进行了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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