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21到2021:中国医保和商业健康保险百年掠影
2021-08-11冯鹏程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健康保险事业部
上海保险 2021年7期
关键词:制度
冯鹏程 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健康保险事业部
考察一个国家、一个政党的发展历程,医疗保障是一个很好的民生视角,也是很有说服力的时代证据。
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浴血奋战28年,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新中国成立后,又带领中华民族实现“富起来”“强起来”的伟大征程。
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发展历程,也是国内医疗保障从无到有、从有到优,成为小康社会后防范“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保障,使人民从“病有所医”到“病有良医”,使国家全面走向“健康中国”。
一、1921年至1948年:饥寒交迫,缺乏医疗保障时期
(一)劳动立法中的医疗保障
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后,有组织的大规模工人斗争此起彼伏,直接催生了国民政府的劳动保护制度。1922年8月,北洋军阀政府拟定《劳动立法原则》和《劳动法案大纲》,首次提出工人阶级要争取劳动立法,并实行失业和疾病保险等社会保险。1923年3月,迫于社会压力,北洋军阀政府颁布《暂行工厂通则》,规定工人因工作致伤病的,工厂应负担其医药费,并不得扣除工人在伤病期内的应得工资,但适用范围很小。
1929年12月,南京国民政府颁布《工厂法》,这是国民政府第一部劳动保护法,其中第45条规定:“在劳动保险法施行前,工人因执行职务而致伤病或死亡者,工厂应给其医药补助及抚恤费。”
在国民政府时期,“公医”制度开始施行,医疗服务由政府主办,经费由税收支撑,实行治疗与预防并进。但在战乱时代,再好的制度也不可能真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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