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市场运营异化的伦理风险探论
2021-08-11湖北武汉430000
边缘法学论坛 2021年2期
关键词:主体
刘 鑫 (湖北 武汉 430000)
[内容提要]
从“复合型产品产业”中市场主体间激烈的专利竞赛所引发的以大量专利层叠为表现形式的“专利丛林”困境,到“分离型产品产业”中,市场主体往往以核心技术为基础构建“专利围墙”所造成的以技术片面独占为表现形式的“反公有地”悲剧,巨大商业利益诱使了市场主体对专利制度的过度工具化使用,更导致了专利技术市场运营的乱象丛生。而非专利实施主体的增多则进一步加剧专利技术商业化中的伦理风险,尤其是利用专利制度的缺陷,滥用权利的“专利蟑螂”,更是往往会以违反专利制度设立理念的方式,从专利实践主体汲取不正当利益,严重败坏了专利市场运营的道德秩序。
专利市场 运营异化 伦理风险
一、专利市场运营异化存在的伦理风险
专利制度是促进与保护技术创新的关键性法律制度之一,在伦理层面突出表现为技术革新之“善”与技术普惠之“善”两项社会效用。无论是技术革新之“善”,还是技术普惠之“善”,都是以发明创造及技术成果充分实施并造福社会为根本目标。正如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卡米尔·伊德里斯所说,“一项发明只有变得可具体实施并在市场推销时,它才具有经济价值”。市场运营中专利制度的作用,在于保证发明创造与技术成果的可实施性,进而实现其在市场中的经济价值。专利制度与市场竞争间的密切关联,是专利制度推进技术实施的本质目标所决定,也是专利制度自身发展路径下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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