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官职业化建设的改革思考
2021-12-03山东济南250022
边缘法学论坛 2021年2期
赵 冰 (山东 济南 250022)
[内容提要]
伴随着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不断深入完善,法官职业化建设也逐渐显露出若干挑战与困境亟需解决。切实理顺综合配套改革与法官职业化建设的辩证关系,科学厘清两者的实质关联与外部沟通,是司法改革顺利推进的核心环节。本文试解析司法改革视野下法官职业化建设的学理辨析与实践应用,期盼对优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有所助益。
司法改革 法官职业化 建设思考
中共中央办公厅于2020年3月印发《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对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深化开展做出战略部署。研究司法改革视野下的法官职业化建设,不可忽视司法权威、公共理性等外部相关制约因素,可集成各类改革举措,实现外部环境及其相互之间的融合沟通。
一、法官职业化建设的现状反思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司法体制改革诸多方面均已取得了突出进展和重大成就,逐步构建完善了以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机制和省级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为架构基础的改革体制。当前的司法改革进程,重点已逐渐转移到深入拓展、重在配套、力争实效的新阶段。法官职业化建设既是优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基本路径和科学选项,也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实践探索,意义重大,事关司法改革全局。
(一)法官职业化建设亟待深化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2年颁布实施的《关于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是我国法官职业化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为我国法官职业化建设的未来铺平了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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