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职业教育法》修订的三重逻辑
2021-08-09杨润勇
职业技术教育 2021年12期
杨润勇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已于2021年3月24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获得通过,并被决定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在新时代《职业教育法》的修订过程中,习近平法治思想对《职业教育法》修订的指导逻辑主要体现在价值、理论、实践三重进路上。
从价值逻辑来看,引领了《职业教育法》修订的正确方向。所谓“价值逻辑”,就是彰显习近平法治思想对《职业教育法》修订的指导作用和引领意义,确保《职业教育法》修订的社会主义方向。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首要要义是“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为此,必须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明确为《职业教育法》的基本原则,并将党对职业教育的正确主张和方针政策及时转化成法律,上升为国家意志,如在《职业教育法》中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这一管校治校经验予以明确规定。同时,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方面,尊重人民的立法主体地位,在《职业教育法》修订过程中进一步增强立法的民主性,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另一方面,坚持系统思维,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要合理兼顾学校、企业、学生、教师、政府、社会等各方权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民接受职业教育的权益。
从理论逻辑来看,明确了《职业教育法》修订的先导指南。习近平明确要求:“加强法治及其相关领域基础性问题的研究,对复杂现实进行深入分析、作出科学总结,提炼规律性认识,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理论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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