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普通话句末助词“了2”探究
2021-08-09陈李军王芳芳
陈李军 王芳芳
摘 要:汉语普通话中,位于句末的“了2”是事态助词。从本质上来看,它的语法意义是表示“事态或状态的变化”;在具体语境下,它也可以解读为“时体功能”“主观性”與“肯定”等意义。“了2”的语用意义主要有表示“情感”“评价功能”和“提供新信息”。由于事态助词“了2”主要是表示“变化”义,因此,它不能与表示永久、动作行为进行或事态持续、否定动作行为发生的副词等共现。
关键词:“了2”;句末助词;事态助词;变化
在汉语普通话中,根据所处位置的不同,可以将助词“了”分为两种情况:一个是位于谓语动词后的“了”,通常称为“了1”;另一个是位于句末的“了”,通常称为“了2”。“了1”被认为是体标记,表示动作的完成或起始[1]。不过,学界对“了2”的句法成分、语法意义均存在一定争议。有鉴于此,本文将从句法成分、语法意义和共现限制三个方面,对“了2”进行探讨。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所有例句均为笔者调查和内省所得。
一、句末 “了2”是什么句法成分?
就目前的研究现状来看,有些学者将位于句末的“了”划分为三种类型。如燕燕将表示事态出现了变化的“了2”称为“了2a”;表示即将出现变化的“了2”称为“了2b”;兼表动作完成和事态出现了变化的句末“了”称为“了1+2a”[2]。笔者认为,“了2a”和“了2b”之间的区别并不是“了2”语法意义本身的区别,而是由语境或情态动词所引起的。例如:
(1)a.(A找不到B,给B打电话)
A:你人呢?
B:我走了(饭菜在桌子上)。
b.(A要出门的时候给B道别)
A:我走了,再见。
B:再见。
(2)a.他走了。
b.他要走了。
例(1a)和例(1b)中,“我走了”在时制上的区别是由语境导致的;例(2a)和例(2b)中,情态动词“要”则使得二者的语义产生了差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