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发展租赁住房的几点思考
2021-08-09单爽
中国房地产·综合版 2021年5期
关键词:经验
摘要:我国1998年房改以来形成的以售为主的住房制度已难以满足我国目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发展租赁住房成为了不二选择。然而,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加之我国目前的租赁市场制度不健全、市场吸引力不足,仅通过市场力量难以使我国的住房租赁行业快速发展。借鉴德国的发展经验,短期内,我国应当加强政府干预力度,为住房租赁行业的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当住房租赁市场逐渐成熟时再逐渐减少干预。
关键词:租赁住房;德国;经验
中图分类号:F2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9138-(2021)05-0029-32 收稿日期:2021-04-20
作者简介:单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
1998年房改以来,我国住房市场迅速发展,逐渐形成以售为主的住房制度,解决了数亿城镇居民的住房问题,房地产业逐渐成为我国的支柱产业。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其弊端逐渐显露,尤其是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住房价格不断攀升,吸收了大量社会资源,挤占了实体经济的金融资源和居民消费,既增加了居民的住房负担,也不利于经济社會的可持续发展。
在此状况下,租房居住成为了越来越多人的选择。我爱我家的相关研究显示,2017年我国住房租赁市场交易总量约1.2万亿元,租房人口1.94亿人。预计到2025年,租赁市场规模将首次超过3万亿元,租赁人口增至2.52亿人。到2030年,租赁市场规模将达到4.6万亿元,有接近3亿人通过租房实现“住有所居”。发展租赁住房也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再次强调“租购并举”,指出要“探索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按照规划建设租赁住房,完善长租房政策,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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