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发挥教育惩戒的育人功能
2021-08-06陈武林
小学生学习指导·当代教科研 2021年3期
陈武林
日前,教育部在前期广泛调研、公开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 下简称《规则》),系统规定了教育惩戒的属性、适用范围以及实施细则等,旨在把教育惩戒纳入依法治 教的轨道,推动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教育惩戒在促进个体社会化和个性化成长过程中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近年来,为了回应社会对教育 惩戒的现实诉求,准确发挥教育惩戒的育人功能,我国也掀起了针对教育惩戒的理论探讨与立法探索。事 实上,我国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已明确规定学校和教师有权对违纪违规学生进行批评 教育,但大多数是从纪律处分的角度予以处置,尚缺乏以适度惩戒的方式对“不敢惩戒”与“惩戒失当” 的难题加以准确界定和有效应对O
从法律规范上来说,细化教育惩戒方式并划出红线,有利于摆正教育行为、把握惩戒尺度,从而对青 少年发展问题做出合法又准确的应对。《规则》针对教育惩戒方式、情境和边界作了明确规定,例如厘清 了教育惩戒与纪律处分、体罚和变相体罚等概念之间的区别;也对教育惩戒主体、惩戒对象、惩戒措施作 了细化,例如何时釆取点名批评、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等方式。从某种意义上讲,面对学校、 教师和学生之间因教育管理而产生的诸多争议与纠纷,此次教育惩戒规则的法律定位具有法定特征,也符 合教育规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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