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杀熟”如何破?基于政府-消费者协同监管的演化博弈
2021-08-05雷丽彩陈瑞祥
系统管理学报 2021年4期
雷丽彩 ,高 尚 ,陈瑞祥
(湘潭大学1a.商学院;1b.公共管理学院,湖南 湘潭 411105;2.南京大学 工程管理学院,南京 210093)
2018年初,一则网友自曝被电商平台大数据“杀熟”经历的微博“蹿红”媒体,并迅速引起人们对互联网打车、购票、订房等电商消费领域相似遭遇的声讨[1]。所谓电商市场的大数据“杀熟”,是指电商平台运用大数据收集消费者的信息,并通过复杂算法分析其消费偏好、购买习惯、收入水平等信息,将同一产品或服务以不同的价格卖给不同的消费者,实行价格歧视的行为[2]。频频曝光的平台大数据“杀熟”现象,暴露出电商市场存在平台道德风险行为的隐患,无疑会降低电商平台的信誉,致使电商市场遭遇诚信危机。
大数据“杀熟”行为最早产生于电商企业——亚马逊,它曾根据平台上消费者的人口统计资料、购买历史、上网行为和登录设备等消费大数据对不同的用户进行差别定价,这一定价策略利用了忠诚用户对亚马逊平台的路径依赖和交易过程中信息的不对称性,使得部分老顾客付出了比新顾客更高的价格。目前,我国还未出台相关法律规范规制该行为,虽然正式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对电商平台行为规范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八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的,应当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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