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碳关税的林产品贸易博弈分析
2021-08-05廖鑫鑫
中国林业经济 2021年4期
关键词:国家
廖鑫鑫,宁 卓
(南京林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南京 210037)
1 研究背景
木质林产品(Harvested Wood Products,HWP)对减缓气候变化有积极影响,可以替代传统材料制成的能源密集型产品[1]。碳关税本质上是一种“边境碳调整”,是为防止碳泄露、均衡各国减排成本的手段之一[2]。国内外学者关于碳关税的研究成果包括碳关税对环境保护、经济利益等方面。关于碳关税对全球减排能力的影响,杨曦和彭水军认为征收碳关税不会明显减少受制国家的碳排放[3],对全球碳减排的作用有限。关于碳关税的实施对经济福利的影响方面,魏守道和汪前元发现发达国家开征碳关税会对其福利具有明显效应[4],杨曦和彭水军认为单边的碳关税政策会恶化各国的福利[3]。何萍等人认为碳关税的征收短期内对经济增长具有负面影响,从长期来看将对经济增长起促进作用[5]。
在针对HWP的碳关税讨论中,王子枫认为碳关税的征收不利于我国纸产品的出口[6],吕佳等认为碳关税制度会降低我国出口HWP的竞争力[7],林子清和陈幸良认为林产品进出口贸易碳限额与碳关税相结合对我国的林产品贸易是十分重要的[8]。综上,很少有学者研究碳关税的征收对HWP贸易的影响,故本文通过构建两主体博弈来研究碳关税的征收会使HWP进出口国的利益受到怎样的影响。
2 博弈的构建
2.1 基本假设
为了对A、B两国林产品贸易的均衡结果进行预测,本文假设A、B两国之间进行的是完全信息静态博弈。在此基础上本文做出以下假设:A国拥有林业碳汇项目且具有生产HWP的比较优势,A国通过森林的可持续经营管理实现本国森林碳储量无变化,并可将本国具有碳汇功能的HWP出口给B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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