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师《曲式与作品分析》课程教学体系现状及优化研究*
2021-08-05侯洁
大众文艺 2021年13期
侯 洁
(廊坊师范学院音乐学院,河北廊坊 065000)
20世纪20—50年代,《曲式与作品分析》科目以“翻译西方著作”为主,如萧友梅于1934年在《音乐杂志》中提出要研究西方的对位法、曲体学等;随后,缪天瑞先生于1948年和1949年分别编译出版了美国理论家盖丘斯的著作《音乐的构成》和《曲式学》。20世纪50—80年代,《曲式与作品分析》课程受苏联音乐学科影响至深,主要体现在对曲式学的内涵以及功能的认知上。例如,苏联音乐理论家鲍里斯·阿拉波夫“在中央音乐学院讲授的‘音乐作品分析’课程中提倡定性话的音乐分析方法”。20世纪80年代至今,国内学者大量翻译、编译西方有关“曲式与作品分析”学科的论著,并逐步形成学科学会及不同的流派。当前,审视高师《曲式与作品分析》课程体系的现状并提出相应优化策略,对于推动高师音乐教育的发展、建构合理的高师音乐课程体系十分重要。
一、高师《曲式与作品分析》课程教学体系现状分析
《曲式与作品分析》课程是我国各大音乐院校、高校本科音乐专业学生的必修课之一,也是音乐专业各方向硕、博士研究生入学必考科目之一。笔者就当前《曲式与作品分析》课程在我国高师院校的现状调查,分别从教学内容、教材、受众学生、考核形式等方面做以下分析。
(一)基于课程内容的现状分析
从名称上来看,《曲式与作品分析》课程主要涉及曲式分析和作品分析两部分。前者是理论基础,学生通过学习可掌握音乐作品的基本曲式结构、分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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