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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电商两种模式的媒介逻辑与趋势研判

2021-08-04刘西平刘德传

出版广角 2021年12期

刘西平?刘德传

【关  键  词】直播电商;媒介进化;传播逻辑;品牌中心化

【作者单位】刘西平,南昌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刘德传,南昌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新广告法与网络廣告长效治理机制研究”(17xbw0092);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我国网络广告治理研究”(16xw03)。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91/j.cnki.cn45-1216/g2.2021.12.023

直播电商打通了直播与电商之间的通道,将直播创造的商业信息通过电子商务进行价值变现,促使电商经济迭代为一种新型的流量模式。2019年,中国直播电商交易额呈现爆发式增长。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下的“宅经济”促使直播电商产业发展突飞猛进,站上了一个全新的发展节点。当然,随着“燕窝门”等乱象层出不穷,“主播中心化”弊端初现,野蛮生长的直播电商亟须探寻品效合一的良性发展路径。为此,有必要对其演化路径和媒介价值进行解构与再认识。

一、概念辨析:直播电商不等于“直播+电商”

从当前学界研讨的观点来看,直播电商实际分为两类,即“直播+电商”和“电商+直播”。两者虽未形成明显交锋,但不少学者在研究中往往择其一而贯之。例如,有研究将直播电商等同于“直播+电商”,将其归因于直播产业链在Web3.0时代的一种拓展与分化,即在红利见顶的情况下,直播媒介凭借电商体系加持进化为“直播+电商”型媒介。同时,我们也注意到,互联网时代的商品卖场已从线下向线上转移,直播带货亦可视为传统媒体时代电视购物的延伸,其中,传统电视媒介在数字化、智能化技术的补偿下向“电商+直播”型媒介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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