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0 MW燃煤机组污染物协同脱除技术的应用
2021-08-04蒋志浩杜宇航邱佳俊刘向民
蒋志浩,杜宇航,邱佳俊,刘向民
(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200240)
火电行业作为我国电力结构中重要的主导力量,所消耗的煤炭总量占全国煤炭总产量的50%以上[1]。煤燃烧产生的烟尘、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及汞(Hg)等气固态污染物,是雾霾、酸雨等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2]。
GB 13223—2011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提出烟尘、SO2、NOx的质量浓度排放限值分别为30 mg/m3、200 mg/m3、100 mg/m3,并首次提出Hg及其化合物的排放质量浓度低于0.05 mg/m3;京津冀、长三角及珠三角等重点控制区域内的47个重点城市在役燃煤机组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即烟尘、SO2、NOx的质量浓度排放限值分别为20 mg/m3、50 mg/m3、100 mg/m3。《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年—2020年)》(简称《行动计划》)中指明燃煤机组烟尘、SO2、NOx的质量浓度排放限值分别为10 mg/m3、35 mg/m3、50 mg/m3,同时要求稳定推动东部地区现役300 MW及以上等级的燃煤机组烟气污染物排放指标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即烟尘、SO2、NOx的质量浓度排放限值分别为5 mg/m3、35 mg/m3、50 mg/m3。在役燃煤机组相继开展了超低排放改造,以满足燃煤机组烟气污染物排放指标接近或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传统的燃煤机组烟气污染物脱除治理基本采用一种设备脱除单一污染物的策略,不仅造成锅炉尾部烟道增设的烟气污染物脱除设备日益增多、占地空间变大,并且使得环保设备投资也越来越高[3]。为降低改造投资及运行成本,应充分利用现有环保设备空间以协同提高脱除效果。因此,一体化的烟气污染物协同脱除技术路线得到了重视和发展,现已有多种形式的采用烟气污染物协同脱除技术的改造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