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于艺术学、美学与哲学之间的音乐美学
2021-08-04文◎孙月
音乐研究 2021年3期
文◎孙 月
音乐美学的学科定位问题,长期以来在我国音乐学界有着不同意见与争鸣。最普遍的认识与看法是:将音乐美学作为音乐学与美学两门学科的分支与交叉。随着我国艺术学学科体系的独立建制,上述普遍认识中的粗陋与不足愈益凸显。当前,我国艺术学即将完成独立后的第一个十年建设期,将音乐美学置于艺术学、美学与哲学三者之间来重新审视与取域定位,对于学科建设而言不仅必要,而且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从现代学科发展史的角度来看,一方面,18 世纪中期从哲学中衍生出美学,19世纪末到20 世纪初又从美学中分离出艺术学;另一方面,19 世纪末在主要艺术门类中率先出现了针对特殊艺术门类深入研究的现代艺术学科——音乐学,在20 世纪初以西学东渐的方式引入中国,音乐美学在当时的“乐学”体系中以学科分支的形态出现。为此,本文将对美学、艺术学与音乐学三个学科的相关范畴及其历史脉络进行简要梳理,并在此基础上以时代视角与中国立场对音乐美学予以静置,使之处于三重学科拉力中心,以便进行反思、取域与定位。
一、相关学科的发展历程
(一)美学从哲学中的独立
美学作为一门独立的现代学科,虽已有260 年的历史,但其创立之初遇到的艰难情势,与它在当今繁盛的学科世界中所面临的窘迫处境无异,始终陷于“他者”的非难而饱受争议。18 世纪上半叶,德国哲学家鲍姆加通力排众议,为美学从哲学中的脱胎与独立,做出了不可估量的贡献,被尊为“美学之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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