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从税制简化改革到税法简化原则:理论拓补与法治完善

2021-07-30邹新凯

商业研究 2021年3期

内容提要: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中的部分举措呈现出合并税收主体、简化程序与实体税制等简化趋势,但程序税制的简化居多,实体税制改革尚未向纵深推进。借鉴域外成熟税制经验,税制简化原则的提出既要有税制复杂性生成机理基础,也有简化税收制度、法律、征收管理以及长期简化方法等实施范式。税制简化原则上升为税法简化原则,具有为当下简化改革提供合法性依据和路径指引,更好助力现代税收制度未来完善的正当性基础,应在税收征管法或税法总则中明示,并逐步建立起简化原则进入税种法、颁布简税制实施条例以及设置专门小组、审查规范性文件等法治化实施机制。税法简化原则若要增强指导效力,需要通过法治化实施机制,做好与税收法定、税收效率的关系协调,避免涉税容缺容错、大数据征税等程序税制简化过度,做好与税收公平、税收中性的价值适配,展开小微企业、农村集体经济、新产业新业态等实体税制的简化方案。

关键词:税制简化改革;税制简化原则;税法简化原则;现代税收制度

中图分类号:DF4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148X(2021)03-0125-10

收稿日期:2020-10-31

作者简介:邹新凯(1993-),男,山东青岛人,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武汉大学财税与法律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财税法律与政策、财税营商环境优化。

基金项目: 国家社科后期资助项目“消费税法理构造与制度设计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9FFXB026。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财税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①。……

登录APP查看全文